蔡咏鍀
雲林縣副議長/北港朝天宮董事長
已公開表態
- 承認蔡晉財為其子。
- 主張其子與另一名董事是現場「勸架、阻攔衝突擴大」,否認施暴。
- 提供事發影片,反指網路指控不實。
仍待釐清(2 點)
- 影片完整脈絡與案發整體經過仍由檢警偵辦中。
- 5/9 法院裁定其子羈押禁見。
[D]
公共調查報告 · 2026-05-10 更新
席次與深夜 — 兩年沉默,三天未答
蔡春綢能成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,與 5/7 北港深夜暴力被指控發生,公開可見的同一個前因,是家族在地方累積的黑金勢力。
本文不替任何人定罪,只追問民眾黨如何面對自己提名換來的後果。
民眾黨當年如何審查不分區提名?
2023 年的警告為何被擱置?
司法進入強制處分後,民眾黨是否仍能不說明?
雲林地方法院於 2026 年 5 月 9 日凌晨裁定 22 歲蔡晉財羈押禁見、禁止接見通訊。 檢方認其涉嫌重大、有滅證、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。[A]
羈押禁見代表什麼? 法院認為案件已達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門檻,並存在羈押必要;但這不等於法院已認定被告犯罪成立。 全案仍在偵查中,尚未起訴或判決。
蔡晉財為北港朝天宮現任董事長、雲林縣副議長蔡咏鍀之子;其父於 5/8 接受 ETtoday 電訪時公開承認此一親屬關係,並提供影片主張兒子是「勸架非打人」。[D] 蔡晉財的姑姑蔡春綢,是民眾黨現任不分區立委。[C]
事發於北港媽祖遶境期間,目擊報導稱白衣人喊「打呼死」(台語)、持鐵架與三角錐砸向住家。家屬指認其中一名涉案者「疑似地方民代之子」,並指警方一度未將該指認完整記入筆錄;北港警分局則表示「相關指述均已依法記明並列入偵辦」。[B][B][B]
本區只整理公開可查證之說法與原話,不對動機下心理判斷。
雲林縣副議長/北港朝天宮董事長
[D]
民眾黨現任不分區立委
「因為這期間我沒有回家,所以我沒有辦法⋯⋯我還不知道內情,但是我很譴責,就是有暴力介入到這種媽祖的一個聖會裡面。」
[D]
本案提名政黨
[C]
2023 年 11 月 27 日,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發言人余佳蒨召開記者會,具名指控民眾黨將蔡春綢列入不分區提名第 11 位,並列舉其胞弟蔡咏鍀的公開紀錄:2007 年涉雲嘉地下簽賭組頭、2009 年涉中華職棒簽賭案、2011 年因毆打朝天宮董事被判有期徒刑 3 個月。[C]
時代力量當時提出三個問題:
蔡春綢當日回應「不排除提告」[B]。 截至本文更新時間,未見其提告紀錄。柯文哲、黃國昌則自 2023/11/27 起未公開回應前述三個問題。
2026 年 5 月 8 日,時代力量在臉書再次具名要求民眾黨「說明蔡春綢是否仍適任不分區立委」。[C]
下圖呈現公開紀錄之親屬關係與當前職務。所有節點皆為公開資料,不暗示任何刑事責任之共同性。
註:本圖節點之間的「姊弟」「配偶」「親子」屬公開親屬關係紀錄。 蔡晉財所涉案件仍在偵查中,「羈押禁見」不是有罪判決。
蔡晉財於 2022 年 12 月 11 日於雲林虎尾 W 時尚會館外,與 4 名共同被告聚眾傷害 17 歲未成年人並剝奪行動自由。 下表整理該案 5 名共同被告的可公開查詢之後續判決。
| 共同被告 | 2022 同案判決 | 後續可查詢之公開判決紀錄 |
|---|---|---|
| 蔡晉財 | 有期徒刑 6 月、緩刑 2 年 | 2026/5/9 因 5/7 北港暴力案遭裁定羈押禁見(仍偵查中)[A] |
| 鄭邦佑 | 有期徒刑 6 月、緩刑 2 年 | 2024 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;2024/7/3 撤銷緩刑、執行原刑 6 個月[A];2024/1/31 在雲林某建物遭范永霖朝鐵皮屋頂連續擊發手槍與步槍恐嚇[A] |
| 鄭邦佐 | 不得緩刑(前案 2020/8/28 易科罰金未滿 5 年) | 多筆民事本票債務紀錄 |
| 洪彥茗 | 有期徒刑 6 月、緩刑 2 年 | 無其他公開判決紀錄 |
| 羅郁文 | 有期徒刑 6 月、緩刑 2 年 | 司法搜尋同名 200 筆,是否與本案羅郁文同人需另行驗證 |
上表列舉公開可查之司法資料;羈押禁見不是有罪判決,本表不代表蔡晉財或其他被告於 5/7 北港案已被法院認定為加害人。
下列為司法院判決書系統公開頁面之截圖,皆為已公告之判決或裁定。本頁僅截取案號、案由、被告/當事人欄位等基本資訊;點擊縮圖可開啟原始判決書頁。
從上述 6 件判決可整理出之公開事實鏈:
本表僅整理公開判決書中已記載之事實,不對 5/7 北港暴力案之被告作犯罪推認。
2023 年提名蔡春綢於不分區第 11 位前,民眾黨是否查核過其家族成員之公開前科與爭議紀錄?
2023 年 11 月 27 日,時代力量具名點名後,民眾黨是否啟動任何提名複查或公開說明?
2026 年 5 月 9 日蔡咏鍀之子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,民眾黨是否會啟動黨紀調查?蔡春綢是否仍適任不分區立委?
蔡春綢能成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,
與蔡晉財一行人敢在北港深夜聚眾施暴,
公開可見的同一個前因是:
家族在地方累積的黑金勢力
民眾黨提名蔡春綢,看上的就是這股勢力。
正因為民眾黨選擇從這股勢力獲取席次,民眾黨就對這股勢力的後果負有共同政治責任。
本文不替任何人定罪、不主張蔡春綢知情或介入個案。
若沒有這個共同前因,本文不會把民眾黨與本案連結;正因為有,才必須連結。
5/7 北港暴力案應依《刑法》妨害秩序、傷害、剝奪行動自由等罪深入偵辦;如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情事,亦應釐清。
請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、前主席柯文哲、不分區立委蔡春綢,於合理時間內公開回答上列三個提名審查問題,並說明是否啟動黨紀調查。
研議政黨提名審查程序應對「候選人本人與其關係人之公開紀錄」設置最低揭露門檻,讓選民能於投票前掌握必要資訊。